纪录片既是一种“理念”,一种“精神”,同时,也是一种“方法”。作为一种方法,它从来不是固定的一成不变的东西。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这种方法都在不断地在发展、变化着。
纪录片作为一种“理念”,它永远以自己特殊的视角和方法观察、描述、记录这个世界。它既有对那些社会的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的关注,也有对我们今天飞速发展和变迁的社会和文化的记录与关注。纪录片“理念”的核心,在于它永远维护“非虚构事件”的真实性,拍摄者与被拍摄对象永远在“平等”之上进行平视的对等的交流。纪录片作为一种“精神”,它既包含着制作者对苦难的关注,以及制作人对苦难的忍受,包括怎样在险恶环境中怎样适应环境,怎样与你拍的文化和被拍人溶为一体,以及与被拍摄者一样思维、一样呼吸、一样喜怒哀乐;也包含着制作人(导演、摄影师等等)和投资人(老板、监制、制片人)对社会的责任和执着所需要付出的代价,这种代价包括可能无法或者无需收回的投资。所以,纪录片应当是一种崇高而神圣的事业和理想,而不仅仅是一种功利的事情(媒体在许多时候需要纪录片提供某种功利)。
纪录片可以说是一个国家国民人文教育的一部分。从理论上说,所有严肃的人文观念都是需要普及的,新闻如此,纪录片也是如此。这个普及的过程也是培养观众收视习惯的过程。如果说新闻是一个社会非常态的真实写照,那么,纪录片则是这个社会常态的真实反映。也就是说,纪录片是非新闻化的、日常的、静态的、过程式的、讲述普通人生活的、可以有观点的电视作品形态。正因为如此,纪录片的真实和新闻的真实给我们的感受是不同的。
在纪录片中,主观的色彩越少越好,越客观,越真实。纪录片的真实,倒是尽量让观众忘记记者的存在,换句话说,观众是通过摄像机这个眼睛去看纪录片中的人物。
中国纪录片总体上与西方纪录片的差距
还是比较大的。比如说,我们的纪录片在对事物的观察方法的运用上显得不是很成熟;一些较新的纪录片的方法,如“超越观察电影”的理念,以及“反射式(reflexivity)的纪录片”理念,甚至还没有被介绍到中国,等等。所谓“反射式”(reflexivity)的意思是,既以冷静的“观察电影”不动声色的旁观为起点,把所有在你的眼前一个个正在发生的故事记录下来,同时,也通过在拍摄现场拍摄者与被拍摄者,被拍摄者与摄影机以及与拍摄现场中其他人与物之间的种种关系互为作用来推动影片的发展。即:反映拍摄过程中拍摄者与被拍摄者之间互动关系。这是一种全新的纪录片类型和理论。即在拍摄中不再回避拍摄者和摄影机的存在,而是坦率地承认这种存在,并有机地把这种“存在”纳入到影片的拍摄过程中去。
从总体看,我们在纪录片的叙事技巧和拍摄的画面质量上还处于较低的水平,拍摄手法单一,模仿成风;新的模式化以及僵化的“定义”使纪录片失去了创新和发展的源动力;而大量的功利行为,更使纪录片失去了我们面对历史、也面对观众的使命感。
另外,鼓励多元化、个性化的纪录片创作格局始终没有形成,作品缺乏独创性。我们的纪录片制作到底要鼓励什么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纪录片
documentary (film)
ASA100-1250的超高感度记录用胶片之通俗。
一切真实记录社会和自然事物的非虚构的电影片或电视片都是纪录片。纪录片英语为documentary,这个词的意思是文献、公文、证书、证件、凭证等。都有不可伪造的意思。国际纪录片电影大师伊文思不止一次地说过,纪录片把现在的事记录下来,就成为将来的历史。纪录片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它的非虚构性,不论是纪录人物,还是自然景观,都是如此。法国《电影辞典》对纪录片是这样定义的:具有文献资料性质的、以文献资料为基础制作的影片称为纪录电影。美国《电影术语汇编》中,纪录片的定义是这样的:“纪录片是一种排除虚构的影片。它具有一种吸引人、有说服力的主题,它从现实生活中汲取素材并用剪辑和音响增加作品的感染力”。我国“中外广播电视百科全书”中关于电视录片的定义是:“通过非虚构的艺术手法,直接从现实生活中获取图像和音响素材,真实地表现客观事物以及作者对一事物的认识与评价的纪实性电视片。”记录电影和电视纪录片的真实性,首先表现在它的非虚构性,纪录片所拍摄的必须是真人真事,其次,纪录片创作的基本手法是纪录,而不是扮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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